致: 所有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(公司)
註 冊 續 期
謹此通知,由2014年7月1日起,屋宇署會以電郵代替發信,提醒你辦理註冊續期事宜。請注意,你有責任在法定時限內辦理有關註冊續期的申請。
2. 使用電郵既有效又環保。本署致力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環境,如蒙支持,定能取得更大成效。
3. 此電郵無須回覆。如有疑問,或擬向本署提供最新的電郵地址,請發電郵給本署 <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" target="_blank">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>。
屋宇署註冊小組
2014年5月